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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天津最新積分入戶細則第一條為落實天津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居所,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或在津投資辦企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居住證持有人,可按本細則規定申請積分。
第三條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指標組成,分別設置不同的分值,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積分。具體指標及分值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附件)確定。
第四條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居住證持有人的積分匯總、審核和積分排名等工作,并負責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職業(工種)緊缺程度、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費繳納、獎項和榮譽稱號及不良信用記錄情況等積分申請資料的審核、打分等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積分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提出調整修改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的建議,制定年度積分入戶總量指標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市審批辦負責在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專門設立積分服務窗口,開發居住證積分管理聯辦系統(以下簡稱積分管理聯辦系統),實現積分數據一門錄入、分支流轉、多點核實、歸集匯總、自動生成。
市公安局負責申請人年齡、落戶地區、有無行政拘留和有無犯罪獲刑記錄等情況的審核、打分等工作,并做好居住證管理信息系統與居住證積分管理聯辦系統的共享互聯工作。
市教委負責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內容的審核、打分等工作。
市國土房管局負責申請人住房等情況的審核、打分等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申請人婚姻登記信息的審核、打分等工作。
市地稅局、市工商局負責申請人投資納稅、從事個體經營情況的審核、打分等工作。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政策今年3月,12333人力社保熱線共受理來電總量263873人次。其中自動服務總量149492人次;人工服務總量114381人次,人工服務總量比去年同期減少11251人次,降低8.96%。按照咨詢內容分析,本月咨詢排名前五位依次為:咨詢醫療保險方面的問題17960個,占總數的15.63%;咨詢社會保障卡方面的問題17372個,占總數的15.12%;咨詢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方面的問題14041個,占總數的12.22%;咨詢養老保險方面的問題13265個,占總數的11.54%;咨詢勞動關系方面的問題7591個,占總數的6.61%。本月受理社會保險信息自助查詢服務5134人次;受理監察投訴、舉報案件15件,已反饋處理去向的2件。本期12333人力社保熱線專家就本市居住證積分政策相關問題給予解答。
規范居住證積分辦理,維護用人單位和積分申請人的正當權益,進一步落實天津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保障境內來津人員合法權益,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近年來市人力社保部門在市發改委的牽頭組織下,聯合市公安局、市教委等部門,出臺了《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居住證積分的相關問題。那么,居住證積分該如何申請?積分又如何計算呢?現專家給予解答。
問: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有哪些?
答:居住證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積分:
(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20xx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政策注釋1.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是指:在津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
2.用人單位名稱變更的,在申報積分申請時,應提供相關行政部門出具的企業變更名稱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積分申請由申請人現勞動關系所在用人單位進行申報,在該用人單位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費滿一年以上。
一年以上是指,自申報當月的上月向前數12個月,且期間無中斷、補繳、漏繳等情況。
問:積分申請時間和方式是什么?
答:(一)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并書面委托本單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于每年的1月至4月和7月至10月收集匯總本單位申請人相關材料后,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
(二)積分申請人應當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準備相應材料,交本人所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登錄積分聯辦系統完成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后,對申請人的申報指導分值進行初步測評。經初步測評達到規定分值的,用人單位應當制作本單位積分申請人名冊,通過登錄積分聯辦系統預約受理時間,按照預約的時間到積分受理點辦理相關手續。
(三)用人單位只有1名申請人的,該申請人可以持用人單位的委托書按照本細則的規定直接申報。
(四)用人單位提交本單位積分申請材料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五)需要落戶在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業單位和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
(六)積分申請人未在預約日或限定的時間內按規定提供必備材料的,不予受理積分申請;未提供加分項材料的,不予確認相應分值。
問:積分申報材料有哪些?
答: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居住證積分,應當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經辦人身份證明及用人單位委托書;
(二)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和積分申請人名冊;
(三)積分聯辦系統自動生成的預約憑證;
(四)申請人在本單位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費證明(申請人按照個人參保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計算積分);
(五)用人單位還應當攜帶申請人根據本人實際情況提供的與《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相對應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畢業證書;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結婚證、配偶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證明;
5.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項證書、榮譽稱號及表彰決定;
6.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一二三等功的證書、立功受獎登記表及退出現役登記表;
7.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人生育或者收養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審批證明或收養證明;
9.申請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10.頒證日期在3個月內的中國發明專利登記簿副本;
11.申請人交件之日前1個月內的簡版個人信用報告;
12.對于申請積分人數5人及以上的用人單位,積分申請受理服務窗口應當要求其提供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和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申請人數在5人以內的,積分申請受理服務窗口可以視情要求其提供上述憑證。
注釋:
(1)年滿50周歲的女性積分申請人,從事管理崗工作的,應提交勞動合同原件、用人單位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2)積分申請人提交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外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應填寫《國家職業資格證申請復核表》,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進行復核。復核形式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確定。復核合格的,予以確認積分;未按規定參加復核或復核不合格的,不予確認積分。
(3)積分申請人申請確認職業(工種)緊缺程度積分的,其經確認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上所標明的職業(工種)應當與當年人力社保部門公布的天津市《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中的行業、職業(工種)名稱一致,且與所在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批準經營范圍、本人當前工作崗位職責相符。同時,本人需提供《崗位承諾書》,用人單位需提供《崗位證明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經核實后,可按照相應的緊缺程度確認積分。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確認緊缺程度積分。如受理申請之日尚未公布當年天津市《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錄為準。
(4)積分申請人應按規定提交簡版個人信用報告。積分申請人填注個人信息應完整、真實、準確。因填注信息不完整、真實、準確,造成積分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積分不予確認的,由積分申請人承擔相應責任。
(5)積分申請申報時提交技術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等原件的,積分申請人(經辦人)應在入戶名單公示后6個月內,攜帶身份證、材料接收憑證,到原交件窗口取回相應材料。逾期不取回的,積分窗口不再承擔保管責任。
問:居住證積分如何計算?
答:(一)總積分為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負積分之和。同一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只計算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
(二)積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累計扣減。
(三)積分申請人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6年的,積分申請人配偶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1年的,可以按照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定的分值計算積分。
(四)社會保險積分按照繳費每滿1年,養老保險積4分、其他險種各積2分計算,五項保險每滿1年積12分;也可分險種單獨計分。申請人積分時社會保險繳費不足整年的,積分可按險種分值計算到月后再行累加。
(五)個人繳費窗口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予計算積分。積分申請人補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算積分;但是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申請人,按規定補繳的社會保險費除外。補繳社會保險費計算積分的,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的12月31日為計算補繳截止時間,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計算補繳截止時間。
(六)由國務院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自公布后的次期起不再計算積分。
應屆生上海戶口積分細則一、申辦條件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且在20xx年4月1日前注冊登記(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辦的企業除外)、信譽良好的各類直接錄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原則上須在20xx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門、所在區縣政府或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于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范圍。
(二)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已與第(一)款規定的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錄用協議);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和行為;
3.應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培養方式為委托、定向或在職培養(在校期間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除外)的畢業生不屬于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范圍。凡申請直接落戶的畢業生,相關受理機構將對其在學期間繳納社保的情況進行核查。凡發現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其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本市戶籍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由用人單位遞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并簽字加蓋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申請材料清單);申請表須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以下簡稱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上填報后下載打印(申請材料清單將根據網上填報內容自動生成,須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含學習成績評定和學校推薦意見;表中所涉及學科(專業)代碼與學科(專業)名稱必須按照教育部相關學科(專業)目錄填寫,自設專業須填寫上級學科名稱和代碼;表格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上下載)。
(三)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
(四)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如該協議書含有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將解除就業協議內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按學期分列)。
(六)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1.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畢業生畢業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所學專業屬體育學類(一級學科)和藝術學門類的本科畢業生及畢業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2.計算機等級考試應由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文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門類)專業本科畢業生須提供一級及以上證書,理工科(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專業學生須提供二級及以上證書。畢業研究生及藝術學門類、體育學類、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可免于提交。
(七)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在其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獎項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包括以下:
1.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領到有關證書的,須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并在20xx年6月30日前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蓋章的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2.全國性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能汽車競賽等,以上獎項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獲獎證書。
(八)用人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非法人企業須另提供以下材料(已連續3年獲準受理落戶申請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項材料):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20xx年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原件(當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職員工在滬社保繳納通知書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4.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稅單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九)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發明專利證書,須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專利登記簿副本不受理),并須提供經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帶教導師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公示證明樣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上下載)。
(十)在本市出資創辦企業(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補注入資金的創業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就業協議,并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非零注冊驗資證明,公司注冊成立時間應不晚于20xx年5月31日;
2.由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創業情況報告》及20xx年畢業生自主創業情況申報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下載);
3.20xx年度內連續3個月所創辦企業為員工(包括畢業生本人)繳納社保單據復印件(驗原件),如畢業生本人因戶籍原因無法繳納社保的,須提供其本人未在滬繳納社保的證明;
4.20xx年度內連續3個月所創辦企業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稅單復印件(驗原件);
5.所創辦企業營業場所情況的相關材料:如屬自購房,須提交自購房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如屬租房,須提交租賃房屋產權證和租房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6.所創辦企業營業場所繳納的公用事業費單據復印件(驗原件),包括水電、通信、物業賬單等。
(十一)其他材料:1.畢業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支邊支內職工的,須提供:
⑴由父母當年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支邊支內工作經歷證明;
⑶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畢業生父母雙方戶口已遷入上海市的,須提供:
⑴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畢業生已婚且配偶戶口為上海市常住戶口的,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之一:
⑴畢業生為博士畢業生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⑶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
⑷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⑸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⑹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
⑺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單位認為確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關材料或有關說明。
三、申報流程
(一)初審機構須在20xx年5月10日前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交《初審機構基本情況及下屬(轄)用人單位登記表》。
(二)用人單位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相應初審機構。
(三)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人事工作專員帶好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至相應初審機構進行現場申報。
(四)相關初審機構確認相關網上填報信息和紙質材料一致,審核通過后,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信息并預約時間,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受理。
(五)如用人單位尚無相對應初審機構的,可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上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按照預約時間攜相關材料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申報。
四、受理期限
20xx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申請的集中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受理時間至20xx年12月20日(以上均不含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五、審核依據
依據《20xx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在就業創業服務網另行公布),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予以評定。20xx年進滬落戶標準分為72分。
六、受理單位、聯系方式及結果查詢
詳見就業創業服務網。
一、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統一辦理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手續。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領取《通知單》手續。
(二)《通知單》的第一聯用于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第二聯用于辦理《居住證》積分對應材料。同時,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戶所需的《就業報到證》。
(三)領取《通知單》受理截止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
二、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一)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其實際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
(二)申辦材料申請辦理《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4.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以及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三、申請居住證積分
(一)已持有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二)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5.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一、紅橋區小微企業參保特點
1.以小微企業為主體的繳費網絡逐步形成。近三年來,轄區大中型企業數量逐年減少,其繳費人數呈同比下降趨勢。小微企業在新增單位中已占60%以上,小微企業繳費人數同比也不斷增長,在總體繳費人數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加。2.參保人數相對較少。小微企業大多由自主創業的大學生、下崗再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組成,其規模小、資金少、人員少,相當比例的小微企業參保人數在20人以下。近三年,50人以下的單位已占到全區用人單位總數的67%左右。3.繳費基數較低。小微企業的繳費基數多為最低繳費標準,普遍低于大中型企業的平均繳費基數。4.小微企業用工形式靈活。既有比較“正式”的合同工,也有臨時工,其參保的變數較大,影響持續穩定參保。
二、小微企業參保的問題分析
通過對轄區小微企業進行核查,結合實際工作,目前全區小微企業參保存在以下問題:1.參保意識差,參保意愿參差不齊。在創業初期,小微企業把生產經營作為企業發展的重點,法律意識淡薄,忽視社會保險。小微企業尤其對養老保險參保意愿不強,認為養老保險繳費難度高,且退休后才可以享受,所以采取各種方法緩繳、少繳甚至不繳。另外,本區外地戶籍的個體工商戶較多,擔心重復繳費和兩地社保的銜接問題,參保意愿不強。除了小微企業法人自身原因外,社保政策不健全和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是造成該問題的原因之一。一方面,目前的社保政策尚未完全滿足用人單位多元化的參保需求,有些社保政策有待簡化,相關細則性規定需要強化。另一方面,小微企業的內部管理、財務、人力等制度多有待完善,其社保經辦人員多為兼職,直接導致參保工作沒有持續、穩定的人力保證。2.受參保繳費能力限制,參保不規范。受經濟下行的影響,小微企業經營風險進一步加大,經營成本不斷攀升,轄區小微企業收入水平普遍較低,其月均工資收入大多低于繳費基數下限。小微企業按照最低繳費基數參保繳費,其參保負擔也相對沉重,這導致參保不規范的問題多有發生。3.對員工參保區別對待,存在不全員參保現象。小微企業傾向于給高層管理等核心人員、工作崗位較為固定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大多不給農籍職工、外地員工、流動性較強的員工等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該問題的造成既有企業內部原因,也有員工自身的原因。一是部分員工重視眼前利益,認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太長,傾向于跟企業簽訂以現金換社保的協議;二是小微企業中的大部分員工流動性較強,認為社會保險轉移和接續過于繁瑣,其中,短期務工的外省市員工還擔心待遇享受問題;三是一些員工生活困難,參保繳費壓力大,續接繳費能力不足。還有些員工因擔心被辭退不敢向企業提出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小微企業參保中存在的問題是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其致因也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以及采取措施促進小微企業參保。
三、促進小微企業參保的策略建議
(一)完善社保政策,建立健全細則規定。一是適當降低繳費門檻,使更多小微企業能夠順利參保。降低小微企業繳費金額,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險待遇體系,對其中收入低、負擔重的參保人員嘗試推行“低繳費,低待遇”。二是對經營狀況特別困難的小微企業嘗試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同時適當延長對小微企業參保的優惠,促進小微企業主動參保。
(二)推進落實流程優化,提高經辦效率。流程優化對社保經辦進行整合和改進,有利于減少人工操作,豐富智能信息化參保繳費手段,提高手續辦理的便捷程度,滿足小微企業的參保需求。
(三)加強政府職能部門的聯動,形成服務管理合力。加強部門聯動,要形成“閉合回路”,實現信息互聯、資源共享、全面互動,實現“無縫式”對接、“一站式”連接。加強和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聯動,將小微企業參加社會保險作為核驗相關證件、資質的必要條件。另外,加強和公安戶籍、教育、房管等部門的聯動,進一步加強社保與積分落戶、子女上學、買房購車等的銜接,使參加社會保險成為能夠享受城市資源和服務設施的門檻條件。
(四)發揮街道社區資源,探索社保網格化服務管理。以各街道、社區、居委會的行政區劃范圍作為網格化服務管理的基礎,充分發揮現有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等基層人員的服務管理職能,建立逐層服務、逐層管理、逐層負責、逐層推動、逐層反饋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網格在社保分中心和用工單位之間的“橋梁”作用,一方面向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傳達社保政策、宣傳社保知識,促使其主動足額參保;另一方面,掌握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用人單位,尤其是小微企業的訴求和需要,向社保部門及時反饋情況。
(五)加強社會公關宣傳,提高小微企業對社保的認知度。一是進行多平臺、多渠道的社保知識宣傳;二是強化正面信息機制。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公布社保工作動向,用官方信息填充公共信息空間,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并對謠言等負面新聞,及時開展辟謠、解釋等工作;三是加強社會互動。成立社保志愿者協會,吸納高等院校學生等群體參與,作為社保經辦機構服務社會的延伸,深入社區、小微企業協助社保機構開展現場咨詢、宣傳材料發放、知識講座等志愿活動。
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16%,地方財政收入增長2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4%。“十二五”時期,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6%,地方財政收入年均增長20%,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3%。
一.堅持新型工業興鎮,提高招商引資質量,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優化升級
1.繼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膨脹總量提高質量。融入半島藍色經濟區,對接機械產業圈,全民招商、全員發力,引導產業由資源開采加工型向資源消耗低、環境壓力小、社會效益好、稅收貢獻大的新型工業轉移。大力發展機械配件、精密鑄造、裝載機組裝、造紙包裝等新型項目,培植工業經濟新亮點。要以創造性思維推進招商引資向高深優質層次發展,堅定不移走高質高效發展之路。完善產業鏈招商、基地化招商和精細化招商,發揮在外人員層次高人脈廣的優勢,實行蹲點招商、以企招商,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招商模式,把招商業績做為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加強與上級經濟部門的聯系,強化與市級公共園的產業接軌,盯緊周邊大都市“退二進三”、外遷擴張和上下游配套企業,發掘招商新資源。要重點研究我鎮的區位、資源稟賦,研究“十二五”期間,國家稅制、利率、產業政策方面的新情況,趨利避害,引進產業鏈長,帶動力強的新型產業項目,為我鎮經濟轉型增添新的活力。
2.轉方式、調節構,大力提高工業經濟運行質量。突出強化責任意識、機遇意識、趕超意識,以世界眼光、國際標準和本土優勢,加快突破本土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礦產資源精深利用、裝載機組裝、造紙包裝、精密鑄造、異型石材、農副食品加工、化妝眼睫毛加工等本土工業,節能降耗、低碳減排,促進全鎮工業提質增效。堅持礦產資源深度開發的原則,千方百計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建材商標要成為全國知名品牌,年銷售收入突破2億元。造紙包裝以紙制品為龍頭,引進新資金和新技術,工業廢水要循環利用,年內要創建國家環保規范化標準企業。裝載機組裝、精密鑄造產業,以島宇機械、博誠鑄造、凱森精鑄為龍頭,積極掛靠大企業和外資企業,重點對接萊州機械產業圈,開發生產機械配件、整機組裝,在未來現代工業發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年內爭取注冊機械產業商標2個,初步打造“建工”地域名牌。采取稅收、行業限制、土地審批等多種手段促進石材行業整合。潤隆建材、廣盛建材要成為示范企業,打造異型石材產品特色,努力將資源消耗降至最低,將產業效益做到最大。制粉要提升產品檔次,開發綠色生態無添加劑食品,開拓出口市場,年銷售收入突破3億元。化妝加工企業要成立協會,良性發展,逐步注冊成有限公司,培植名牌和拳頭產品,提高效益增強稅收貢獻度。
3.加強工業園基礎設施建設,拓展項目落地新空間。打通路,拓展園區規模,新儲備工業用地200畝。繼續完善鎮工業園基礎設施配套,園內道路要修補整平暢通,重要節點要綠化美化亮化。研究“一線三區”配套企業的特點,全市都是項目落戶的大平臺,項目既可落戶本鎮,也可落戶公共園“飛地”。既要放眼大經濟區的產業轉移,也要著眼附近區域的項目配套。
4.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經濟和社會效益雙豐收。正確引導,強化監管,加強自律,幫助企業正確處理經濟和社會效益之間的關系。編印《企業生產經營法律法規匯編》,出臺《企業行業自律規范》,將照章經營、依法納稅、環境建設、勞動用工、社會公益、黨團工會婦聯等方面的涉企規定全部納入其中。投資服務中心、商會要組織企業加強學習,切實成為守法經營的模范,年終對先進企業要予以表彰。繼續安排一名領導班子成員主抓稅收,強化稅收稽查,加大稅收征繳力度。重點抓好屬于地方財政的稅收。強化稅源普查,重點對轄區內的民營、私營企業以及在轄區內進行工程建設的單位、個人等進行集中普查登記,做到應收盡收,杜絕稅收征繳漏洞。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工商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等稅種的征繳力度,“舊帳要還、新帳不欠”,應繳盡繳,及時足額入庫。
5.強化項目建設,培植骨干企業和主導產業。推進投資1.5億元的慧通礦業精選項目、投資1.2億元的慧通旅游開發項目、投資9000萬元的明耀鋼結構二期項目、投資8000萬元的攬橋建材項目、投資300萬美元的誠樂工藝品、投資200萬美元的廣盛建材項目早日建成投產,年內成為骨干納稅企業。要利用1-2年時間把明耀建材打造成膠東半島明星企業,把紙制品、建材培植成全市知名企業。
6.拓寬財稅渠道,提高政府財力,增強為民辦好事辦實事的能力。提高經濟效益,培植骨干稅源企業,爭取全年發展規模企業6家、骨干企業2家,使規模企業累計達到36家,骨干企業累計達到12家。其中陶瓷、明耀建材、紙制品銷售收入爭取達到億元以上,進一步提高對財政的貢獻能力。狠抓稅源企業招商,鼓勵外地企業來我鎮工業園進行稅務登記或設立分支機構,不斷拓展和培植后續財源。
二.深入發展精致化農業,積極推進特色名牌農業優化升級,拓寬暢通農民增收致富新途徑
7.立足鎮域農業稟賦,打造精致農業亮點品牌。強化標準化管理,大力發展名牌、特色、生態、無公害農業。突出抓好苗木基地建設,繼續加強肉牛、高檔羊養殖基地建設,穩妥推進林蛙基地建設。養殖戶要遠離村莊,進養殖小區,規模化生態化標準化養殖,有序發展。全年要新培植“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特色村莊6個以上。
8.繼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做好北淄陽河綜合開發利用。充分發揮群眾興修水利的積極性,多方籌集資金,進一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重點搞好丘陵地帶飲水上山、北河綜合開發利用,清淤護坡,筑壩蓄水。全鎮新增水澆面積3500畝,灌溉管網要加強管理,防盜防火,延長使用壽命。農電灌溉設施管理維護,村級守土有責,是第一責任人,同時列入對職能部門和包村干部的年終考核。
9.經濟林帶建設要種管兼顧,做到經濟生態“雙豐收”。按照宜片則片、宜網則網、宜林則林的原則,抓好沿河、沿坡、沿路經濟林帶建設,突出抓好沿三城路綠化林帶建設,要將三城路兩側建成全鎮生態綠化的窗口,今后鎮村建設項目開工前要優先考慮綠化,行道樹近年內只植不伐。加強林網保護,嚴禁濫采亂伐,嚴禁縱火燒荒燒林。立足全鎮林權改革實際,充分發揮群眾造林積極性,重點發展銀杏、速生楊、苗圃、風景樹。全年新植樹要達到5萬株,新造經濟林300畝,形成“三縱三橫”的基本格局,為建設“綠色生態”打下良好基礎。重點支持北坡子、王東、西高家成為“苗圃專業村”。強化措施,責任到人,防止美國白蛾等林業病蟲害。
8.健全專業合作組織,拉長設施種植業“短腿”。要健全專業合作組織,為農民提供融資、技術、市場“一條龍”服務,重點發展肉羊、肉牛、生豬養殖。引導養殖走高端、特色、規模化、集約化養殖之路,提高農業的經濟效益。用足用活上級優惠政策,拉長設施種植業“短腿”。澀埠、西辛旺的大棚蔬菜要發揮星火燎原的作用,帶動更多的農民發展高效設施農業,涉農部門和工作管區要做好工作,將設施農業做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全年新發展設施農業不低于200畝。
三.高度關注民生,努力實現民計民生新改善,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尊嚴感
9.高標準高效率實施年度通路安居工程。發揮群眾主人翁作用,采取“一事一議”、在外人士投資等方式多方籌集資金,實施第四批涉及8個村莊的“五化”工程,使“五化”工程覆蓋全鎮。在部分村莊推廣使用太陽能燈具,創建低碳示范村。實施第三批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讓26戶低保戶、優撫對象早日喬遷新居。
10.文教衛生事業協調發展,重點提高文化“軟實力”。進行4000平方米校舍危房改造,完善設學布局調整,完成公立幼兒園建設,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綜合考核要保持全市前列。提升計生服務水平,穩定現行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質量。嚴厲打擊違法生育,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今年計劃生育工作要再奪“人口獎”。強化“文化書屋”建設,鎮文化活動中心和村文化大院要廣泛開展活動,活躍群眾文化生活。鼓勵農村“秧歌隊”、“鑼鼓隊”排演具有農村特色的節目,寓教于樂,弘揚真善美,謳歌幸福生活。
11.完善長期惠民的規范化機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繼續保持100%。推廣新型農村養老制度,繼續實施城鎮醫保制度。敬老院要擴容完善,使床位達到40張,逐步探索市場化運作的路子。鎮慈善分會要不斷募集資金,提高對社會弱勢群體的救助能力。暢通綠色通道,及時兌現國家糧食直補、汽車下鄉、家電下鄉的各項優惠政策。在“五化”建設、“村村通”工程覆蓋全鎮的基礎上,實行職能部門牽頭,村莊屬地管理的原則,完善日常管理,讓惠民工程長期利民惠民。重要路口要設置路障和警示牌,加強治安巡查,對損壞道路、樹木、燈具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四.全面實施新型城鎮化大提速,優化駐地生態生活環境,增加人口,膨脹規模,提高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
12.抓好重點項目,進一步駐地基礎設施。本年度重點實施影院東側商住樓開發,長青路兩側綠化,路東段糧所、供銷社段商住樓開發,長青路東段商住樓開發,長青路西段長期滯建樓綜合整治,打通影院廣場路。
13.增加駐地人口,膨脹城鎮規模,壯大第三產業。研究出臺鼓勵農村人口到駐地買房、建房的政策措施。對來駐地經商的個體工商戶、連鎖店、超市、酒店等給予充分的政策優惠。合理劃分駐地商業街、集市的服務功能,促進相同產業相對集中。
14.抓好環境管理,繼續改善鎮村生態環境。開展農村面源污染登記,深化鎮村環境綜合整治。徹底根治鎮駐地亂設廣告牌、亂丟垃圾、亂涂亂畫、亂堆亂放問題。環衛中隊要充實力量,垃圾清理要探索有償清運,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治理農村垃圾圍村、“小作坊”、“小塑料”、“小廢品”。工作管區和“村兩委”、職能部門要緊密配合,全鎮將分季度進行觀摩點評,工作績效列入年終考核,與工資獎金評先選優掛鉤。
五.以黨的建設為核心,強化基層黨建、黨務公開、村務公開、社會穩定,為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提供堅實保證
15.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打造具有特色的黨建品牌,年內新創建黨建品牌2個。探索建立農村黨支部書記業績積分考核制、述職和民主評議制、工作失職不合格調整制。精心籌備,提前介入,高質量高效率完成第十屆村“兩委”換屆工作。
16.抓好村級工作規范化建設。推行黨務公開,抓好村務公開、推廣網上公開,實行“陽光黨務”、“陽光村務”。完善村級組織規范化建設的配套細則和考核辦法,并與干部的績效工資和評先選優掛鉤。全年要實現無新發村級經濟案件的目標。
17.化解內部矛盾,營造良好村風民風。認真開展人民內部矛盾排查,防患于未然,促進社會整體和諧。強化宣傳教育,引導群眾正確輿論,營造“公平、公正、誠信、平和、樂善好施”的村風民風。堅持“三有推定”工作理念,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推行領導帶案下訪,實行領導包案制,明確包案責任人、辦理時限,促其盡快得到妥善有效解決。在對具體問題的處理上,既要積極穩妥地幫助上訪群眾解決問題,盡快平息事態,又要避免無原則的亂承諾,避免引發新的矛盾和問題。要堅決維護政策和法律的嚴肅性。充分發揮“四位一體”調處中心的作用,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18.構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無縫隙防范網絡。切實加強公共場所、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人群和重要設施的管理防范,堅決整治亂砍濫伐、地下鞭炮小作坊、礦山安全、校車安全等問題。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方法,大力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非安全因素。
六.創新完善機制,加強督查考核,,進一步鞏固風清氣正、健康有序的工作環境
19.健全作風建設機制,培養激情干事熱情服務的干部隊伍。要圍繞“落實、創新、突破”六字要求,看干事,重實踐,勿清談。深入全面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使廣大干部扎實干事、老實做人。要創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用踏踏實實的作風、扎扎實實的工作去贏得口碑、贏得民心、贏得地位。